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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指南


2017年院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

[ 发布院校:西安文理学院 | 作者:本站 | 发布时间:2017-01-25 | 浏览:553次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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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生专业


学前教育(高职)专科


二、招生对象


普通高中毕业生、“三校生”(普通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的毕业生)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。


(一)普通高中毕业生


申请条件:


1.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,且符合资格;


2.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无违纪作弊行为,各门课程达C级以上(含C级);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均达C级以上(含C级)。


(二)“三校生”(普通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的毕业生)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。


申请条件: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("三校生"单独考试招生)报名,符合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。


三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

报名采取:“网上报名+现场确认、网上打印准考证”的方式:


(一)网上报名


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:30至6日17:00,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,依据本人意愿登录“陕西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”,向学校提出入学报名申请。


(二)现场确认须知


1.时间:2017年3月10日-11日9:00—17:00


2.地点: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


3.资格审核及携带材料:考生携带本人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。学业水平、综合素质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。


4.报名考试费: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。


(三)打印准考证


1.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签订“诚信考试承诺书”;


2.领取“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”。


四、考试安排


(一)考试时间:2017年3月19日


(二)考试地点: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


注:具体时间和考场以“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”上的规定为准。


(三)考试内容


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,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:


(一)普通高中毕业生


综合评价成绩(总分300分)=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(满分100分)+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(满分200分)。


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:A级100分、B级80分C级60分;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=音乐40%(面试)+舞蹈30%(面试)+语言30%(面试)。


(二)“三校生”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


综合评价成绩(总分300分)=文化基础成绩(满分100)+职业技能测试成绩(满分200分)。


文化基础考试科目:语文、英语(笔试);职业技能测试科目: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=音乐40%(面试)+舞蹈30%(面试)+语言30%(面试)。


五、录取原则


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
(一)普通高中毕业生


录取规则为: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,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、音乐、舞蹈、语言四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,择优录取;若四项成绩均相同,按相同位次对待。


(二)“三校生”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


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如果综合评价成绩相同,依次按文化基础成绩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,择优录取;如果两项成绩均相同,按相同位次对待。


六、录取及报到


(一)2017年4月3日前,我校将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,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;同时,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。


(二)2017年4月13-14日(9:00—17:00),预录取考生持“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”、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。


(三)2017年4月19-20日,学校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注册报到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,之后学校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及《入学须知》,新生按《入学须知》要求,按时到校正式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。







西安文理学院


2017年1月3日